當失主找回失物,一定會打賞拾獲者或商家嗎?
依民法規定,遺失物之拾得人得向遺失物的物主請求報償,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我們鼓勵拾金(物)不昧的風氣,也鼓勵大家勇於向拾得人表達感激。所以您有可能會收到打賞紅包(現金),或者獲得禮物(例如咖啡)。
有哪些資料我需要刊登的?
拾獲地點(必填)、失物照片(至多四張,最少一張)、物件基本描述(必填)、詳細描述、物件估值(有助於用戶決定打賞金額)。
當失主來領取遺失物,我該如何做?
為什麼我要用LoFo刊登遺失物?
LoFo針對企業提供了一個能夠快速公告、有效管理、便利領回的全方位失物管理方案。您只要依據LoFo的指示簡單地拍張照,寫幾個字描述遺失物,短短的時間就會讓遺失物的資訊散佈出去。您不需要跑一趟警察局,撰寫並等候漫長的筆錄報告,透過LoFo讓您獲得法律上保障同時可能獲得回報和高度顧客滿意度,真是一舉兩得! 在LoFo商家聯盟裡,也會提升客戶對您企業的信賴度和降低企業本身對失物所需的人力管理。
我想了解LOFO相關資訊
您可以至 http://zh.lofo.zone 查看相關資訊
我還有其他的問題,但沒有在這裡看到...
請聯絡我們: jenny@lofo.zone